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2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警觉,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坚决杜绝事故发生。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特殊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19年1月16日
转发岁末年通知.pdf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