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以强化对电力质监机构的业务监督指导、优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为切入点,2022年12月启动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调研督查工作。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贯穿新能源发电工程始末,做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保障新能源项目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基础。本次调研督查由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亲自组织,分为自查和现场督查两个阶段,对东北区域8家电力质监机构,600多个在监电力建设工程进行调研督查。主要调研督查三方面内容:一是东北区域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机构架构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质量监督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质量监督注册、检查、上报等工作流程信息化应用情况等;二是东北区域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情况,包括近2年质量监督项目情况,质量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情况,质量监督信息报送情况等;三是东北区域质量监督机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包括质监机构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是否落实应监必监,及时受理开展质监工作,是否存在指定、变相指定三方评估情况。目前质监机构自查已基本完成。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调研督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对电力质监机构开展现场调研督查,随机抽取电力建设项目进行书面或现场回访,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优化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撰稿人:刘彦廷)